配建充电桩要有“提前量”

2017年09月01日 17:00 作者: 浏览:4267次

近年来,随着国家新能源车的不断推出,很多地方充电桩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即使是政府出台补贴政策鼓励百姓来购买新能源车,最终因为充电桩配建未跟上,导致“围观的人多而买的人少”。 能源枯竭是个世界性问题。发展、利用新能源,既是绿色发展之需,更是国家能源发展长远之计,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当然,如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也会面临许多困难,如电能车的上市,试水期非常短,但市场前景非常好,可是新、老能源车交替之际,除了百姓观念的改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新能源产品末端配套投建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采取补贴的方式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车,有助于提升市民接受新能源车,加速新能源车的普及。但如果缺乏有效的充电网络、配套和长期发展的政策保障,就容易出现政策“上粗下细”,新能源产品很难得到百姓青睐与追捧,便不能普及和广泛运用,真正达到低碳、环保、节能的效果。 这里想说的就是有关方面要有“提前量”意识,即为新能源产品的发展预留一定的增长空间,从而避免关键性末端服务跟不上,让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落了空、推不动。

节能降耗是个全民性系统性工作,仅靠国家财政一家来推,很难达到预期效果,而应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去办好这件事情。 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要求新建小区车位100%须配建充电桩、办公类建筑至少25%车位须规划配建充电桩,还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年底全覆盖,最终还是依靠国家政策调控、社会力量的支持,公众绿色环保行动来共同完成新能源产品的推广、使用。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提前”预判与设计。 根据《意见》,到2020年,北京平原地区将建成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据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以后每5公里便可找到一处公共充电区。对于北京市民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为确保全面普及新能源汽车打了个“提前量”。 

由此可见,开发新能源技术,普及好新能源产品,政府层面除了政策引导之外,更需要在每个服务细枝末节上下功夫,打好“提前量”。只有让百姓真正感受到新能源车的低碳、便捷和新能源发展带来的红利,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才能够深入人心,受到百姓热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