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地方补贴政策汇总:各省市出入大 较多地区低于国补50%

2017年06月30日 11:28 作者: 浏览:4545次
 一直以来,各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和支持力度是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背后有力的推手。 2016年底开始,国家层面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随之而来的是各地方新能源汽车政策的调整和重新颁布,这都对各地新能源汽车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已经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甘肃、山西、南京、合肥、西安、南通等十个省市明确了2017年补贴标准。此外,温州、杭州也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的意见稿。

其中,北京、上海、甘肃、南通等地区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补贴的50%执行;山西取消了省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按国家同期补贴资金的50%给予省级营销补助;而天津、江苏、合肥、南京、西安等地区部分车型将依据国家补贴50%执行,而部分车型补贴标准则低于国家补贴标准50%。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已出台的地方补贴政策的详细情况。

北京
2月17日,北京市科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补贴,国家和北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上海
6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的通知》。规定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暂行办法》有关标准核定本市财政补助金额。本市对单车财政补助金额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天津
4月28日,天津市经信委官网发布《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办法(2017年)的通知》。规定,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按照国家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天津市地方财政补助,新能源客车按照国家财政补助标准的25%给予天津市地方财政补助。另外,《通知》强调,对每款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补助总额不得高于车辆指导价格的50%。

从具体车型来看,纯电动乘用车按续航里程每辆最多补贴2.2万/辆,新能源客车方面,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最高补助15万/辆,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最高补助10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最高补贴7.5万/辆。

江苏
4月11日,  江苏四部委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

甘肃

4月1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省级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补贴财政标准的35%执行,市(州)县(市、区)财政补贴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执行,省、市县补贴比例综合为中央财政补贴的50%。并且,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购车价款的50%。

山西
3月7日,山西省财政厅、科技厅、经信委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省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的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实现终端销售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资金的50%给予省级营销补助。同时,取消省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补贴。

南京
6月23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包含省级补贴和市区级补贴的南京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

合肥
近日,合肥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发布《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规定:续航里程(工况法)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比例发放,其他类新能源汽车原则上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发放。另外规定,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

此外,个人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

西安
3月15日,西安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公共服务领域按1∶0.5、非公共服务领域按1∶0.3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此外,对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新能源汽车不受冬防期市区道路限行等交通管制限制。

南通
5月底,南通市财政局印发《2017年南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杭州
日前,杭州市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微型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余车型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5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温州

6月22日,温州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意见还强调将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对辖区范围内新登记注册的纯电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的客车、乘用车、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货车,以及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1:0.5的配套补助。


本文来自高工电动车网